低空經濟資質認證全攻略:企業需要哪些“通行證”?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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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開放,資質先行 低空經濟作為新興產業,正在全球范圍內迅速崛起。它依托無人機、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eVTOL)、通用航空飛機等先進技術,深入物流、農業、旅游、交通等多個領域,推動傳統行業進行深刻變革與創新應用。 隨著我國低空經濟產業生態的逐步成熟,法治建設正經歷從“框架構建”向“精準監管”的深化演進。對于企業而言,了解并獲取相應的資質認證,成為駛入這片“藍海”的必備通行證。 ![]() 上游:基礎設施及保障服務資質 低空經濟基礎設施及保障服務是支撐各類低空飛行活動日常運營的基石,包括起降場、無線電及通信設施、維修保障服務等。從事這些領域的企業需要取得以下關鍵資質: 起降設施及場地資質較為復雜。根據《通用機場管理規定》,通用機場按照其社會屬性分為A類(對公眾開放)和B類(不對公眾開放),分別適用民航局的許可和備案管理制度。 但僅供無人機使用的起降設施和場地,不適用上述規定。 對于eVTOL起降場地,目前尚無明確的行政許可要求,但中國民用機場協會已發布了《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起降場技術要求》,作為建設標準指引。 無線電及通信設施方面,在中國境內涉及使用無線電頻率,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許可、審批手續。專門針對無人機的通信系統,《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無線電管理暫行辦法》還有特別要求。 維修保障服務資質同樣不可或缺。提供航空器維修的主體應向民航局申請取得維修許可證;維修技術人員需要申請取得相應的維修人員執照。 不過,無人機維修存在特殊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安全管理規則》規定某些維修人員無需取得執照,只需滿足相應要求即可。 ![]() 中游:整機制造資質要求 對于整機制造企業,民用航空器適航“三大通行證”是必不可少的核心資質。 根據《民用航空法》,設計、生產、銷售民用航空器或其相應部件的企業,需要取得:型號合格證(TC),證明航空器設計符合適航標準;生產許可證(PC),表明企業具備按批準設計要求制造航空器的能力;以及適航證(AC),證明每架單個航空器處于安全運行狀態。 這些通用航空領域的“三大通行證”要求原則上也適用于低空航空器和相應部件。不過,對于無人機而言,《無人機暫行條例》明確了豁免情形,規定“從事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系統的設計、生產、進口、飛行、維修以及組裝、拼裝活動,無需取得適航許可”。 目前國內針對eVTOL等新型飛行器的適航許可及批準仍不明確,通常將其作為特殊類別航空器,“一事一議”進行審核。 全球領先的eVTOL企業億航智能就成為全球首個具備無人駕駛載人eVTOL完整商業運營資質的公司,實現了全球首例“四證集齊”,這意味著中國低空經濟將從試點邁向商業化。 下游:運營應用資質全解析 作為低空經濟產業的價值實現端,下游運營應用環節涉及的資質最為復雜多樣。企業在低空空域開展經營活動,主要需關注四大方面的資質要求: 1. 企業運營資質許可 根據《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及《無人機暫行條例》,使用航空器從事經營性業務需取得相應許可。 值得注意的是,取得運營許可證后,從事通航飛行活動的,無需再取得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和運行合格證,這提高了行政效率,避免了重復合規成本。 中國民航局正在不斷完善相關規定,近期已修訂形成《通用航空經營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按照經營活動性質,聚焦通用航空和低空經濟十大典型應用場景,重新劃分通用航空經營項目類別,將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分為“載客”、“載人”、“載貨”、“培訓”和“其他”五大類。 2. 航空器登記備案及保險 根據《民用航空法》,境內企業持有的所有民用航空器需進行國籍登記,且運營企業應投保地面第三人責任險。 對于無人機,《無人機暫行條例》有特殊規定——中型、大型無人機需進行國籍登記;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需進行實名登記;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無人機運營人需投保責任保險。 3. 航空器操作人員資質 對于有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需根據《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和地面教員合格審定規則》規定,持有相應的駕駛員執照。 對于無人駕駛航空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安全管理規則》根據無人機機型分類,對操作人員資格有具體要求。 以大型固定翼貨運無人機超視距操控為例,操控員應當取得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執照,同時根據無人機的類別、級別及型別確認對應的執照等級。 4. 飛行活動申請 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實施飛行前,應當向當地飛行管制部門提出飛行計劃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無人機暫行條例》構建了更全面的無人機飛行活動管理體系,規定了飛行計劃申請的時間和要求。 對于常態化飛行的無人機物流企業,建議按長期飛行活動進行申請。經批準的長期飛行活動應當按要求進行備案,并在起飛前1小時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發送起飛確認申請,經確認后方可起飛。 ![]() 實踐中的挑戰與突破 盡管資質體系已初步建立,企業在實際申請和運營中仍面臨諸多挑戰。 空域管理是首要障礙。當前,低空空域的動態監管與跨區域協調機制尚未成熟。盡管政策已明確低空空域“可飛”,但如何“高效飛”仍是難題。 例如,深圳跨海航線需協調民航、海事、軍事等多部門空域權限,現有體系難以支撐大規模商業化運營。 技術瓶頸同樣不容忽視。我國在低空經濟的一些關鍵技術方面仍存在短板。 以eVTOL為例,其對鋰離子電池的性能要求極高,而目前我國在航空發動機、航電系統等核心技術上對外依存度較高,自主創新能力有待加強。 eVTOL適航審定雖嚴格,但大規模商用后的突發狀況(如極端天氣、系統故障)應急能力仍需驗證。 盡管面臨挑戰,一些企業已取得實質性突破。除了億航智能獲得全球首張載人eVTOL運營合格證外,濟南低空經濟發展集團所屬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也正式獲得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頒發的CCAR-136部運行合格證。 這表明濟南通航在運行管理、安全保障、人員能力、航空器適航等全維度達標,作為濟南通航領域核心力量,進一步充實區域通航服務供給。 ![]() 結語 低空經濟資質認證體系正逐步完善,但仍有空白待填補。例如,有人駕駛eVTOL等創新航空器是否適用現有通用航空規范仍不明確;eVTOL等創新性產品的適航審定體系需在傳統要求與創新需求間尋求平衡;低空起降場建設的準入標準、運營規范等配套制度仍待細化。 對于企業而言,獲取相應資質只是起點,而非終點。隨著低空經濟從“政策熱”走向“市場火”,持證企業需要繼續應對空域管理的精細化、安全信任的建立與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等多重挑戰。 唯有如此,低空經濟方能真正重構人類出行與城市發展的未來圖景。 【資料來源:金杜研究院、證券日報之聲、南方+、新黃河等】 免責聲明:我們尊重原創,也注重分享。文中部分素材來源網絡公開數據、資源,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聯系,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 |